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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普通高等学校,各独立学院:
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,是影响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全面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的监督管理,促使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,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,我厅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课堂教学专项抽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抽查目的
通过抽查,深入客观地了解各高等学校课堂教学的真实状况,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,研究制定改进和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工作的政策和措施,督促和引导各高等学校切实重视、规范和改革课堂教学,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
二、抽查范围
全省普通本专科学校和独立学院。
三、抽查内容
课堂教学抽查主要是检查和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,包括教师的授课教案、教学基本功、课堂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以及学生到课率、课堂纪律、教学效果等方面。
四、抽查方式
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于每年的4-5月份和10-11月份两个时段深入全省高校随机抽查各高校的课堂教学情况,并按附表要求对抽查的每一堂课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,同时开展访谈和学生问卷调查等工作,形成对学校课堂教学情况的总体评价。
五、抽查结果及处理
1、省教育厅向各高校反馈抽查情况及专家评价意见,必要时将抽查结果在全省高校通报。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,限期进行整改。
2、对责令整改的学校,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随机复查,对课堂教学效果仍然较差的,予以通报批评。
六、有关要求
1、各高校必须建立健全校内质量监控体系,切实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的全程监控,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,确保课堂教学的规范有序。
2、各高校必须积极配合我厅派出的专家做好课堂教学随机抽查工作。进校专家根据课堂抽查工作的需要,有权调阅学校相关的教学档案。
抽查工作由我厅高教处具体组织实施,有关事宜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。联系人:杨承玖;联系电话:0731-4764849。
附件:湖南省高等学校课堂教学专项抽查专家听课表
二OO八年五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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